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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四章 完胜(1/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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血族在大荒世界的实力还算不错,在现今的时代也算是一方大族。

除了厌恶阳光,血族实际上与前世那些什么惧怕大蒜,惧怕银具的传说根本不一样。

血族肉体强大,以血为生的血族擅使血系能量,所以浓烈的太阳精气是血族的克星。

浓郁的太阳精气不仅能够削弱血族的能力,对属于黑暗生物的血族可以说是猛烈的毒药。

平常的太阳光虽含有太阳精气,但并不足以伤到血族,但也会让血族浑身不舒服。

所以所有的血族都极其厌恶太阳,即便是修为高深,已经不惧太阳精气的血族也不喜欢在白天暴露在阳光下。

蕴含有浓郁太阳精气的东西能够让低阶血族致命,而到了中阶层次的血族,已然不太惧怕太阳精气,只要不被太阳精气侵入血核,中阶的血族便能通过吸食血液恢复自身的伤势。

而对于血族所谓的初拥,并不是逮谁咬谁就能将之转化为血族,血族发展后裔其实也是有着限制的,否则血族早就成为大荒世界中的顶级大族之一了。

一至三阶的低级血族并没有初拥的能力,只有不断的吸食血液,吸收月之精华,将修为提升至中阶以上的层次才能通过初拥发展后裔。

而到了四阶以上的血族则是以血核中凝聚出的精血来提升修为的,想要通过初拥发展后裔,那就必须付出血核中的精血。

所以提升修为和初拥是不可兼得的,四阶血族体内的精血最多不过百滴,若是付出太多的精血发展后裔,那修为将会下跌。

所以说血族一般不会轻易使用初拥发展后裔,而且血族有一个古怪的特点,不管是修为多高的血族,发展出来的后裔皆是一阶的血族。

只不过修为越强,精血中的血脉纯度越高,发展出来的血族后裔的天赋和体质就越强。

而这种由高阶血族发展出来的后裔就会被血族尊称为王族,想要成为王族中的一员,最少也要是圣境强者的精血才能转化成王族。

其实除了初拥之外,血族也是可以通过和异性结合繁衍后代的,只不过血族体质特殊,繁衍力没有人族这般强大罢了。

有着繁衍后代的手段,所以血族并不热衷于会损伤修为和精血的初拥。

这回那老不羞的存在倒没有一开始就给林峰一个强大的对手,洞顶的血族不过是与林峰修为相当。

可是没有飞行手段的林峰还是感觉到了一丝棘手,要知道除了天生能够飞行的生灵,修士只有到了四阶才能够在空中短暂的滑翔。

只有成为五阶强者才能够在空中肆意遨游,所以林峰如今的短板就是不能够在空中战斗。

所以当遇到能够在空中飞行的对手时,林峰就会头疼。

“小白脸!你这样倒立着,脑袋不会充血吗?看着你这样子我都替你难受得慌。”对手不再是没有灵智的生灵,林峰试图用语言嘲讽着自己的对手。

森冷的目光投射到林峰身上,那血族沙哑的声音传到了林峰的耳边“人族都是如你这般牙尖嘴利吗,待会本大人将你打残了,就让你试试会不会脑充血。”

“小爷我可没有你那恶心的尖牙,想打残我,就怕你这小白脸没那能力啊,不过你若是愿意做小爷我的仆从,倒是可以考虑让你替小爷我牵牵马什么的。”林峰也不恼,微眯着眼淡然道。

“嗡~”

就在林峰调侃着那血族时,一阵古怪的波动顷刻间遍布整个山洞。

受到冲击的林峰骤然脸色发白,瞳孔瞬间放大。

林峰身形一滞,没想到这血族竟然有蝙蝠的超声波天赋,拥有修为在身的血族比起那些普通蝙蝠的超声波不知强了多少倍。

吃了一记超声波偷袭,林峰精神有些恍惚,体内的内脏仿佛受到了什么压力一般,丝丝鲜血开始渗透出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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