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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三十四章 我叫方君白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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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叫方君白,是一只平凡而又普通的鬼王。

名字是我爹起的,他有点文化,考了三次解试都没过,不过成绩一次比一次好,分别是倒数第一,倒数第二,倒数第三。

娘亲是个很和善的地主婆,尽管每次收租的时候都很凶地骂人,但是地租从来没收齐过。

大哥和我有点不对付,总的来说,还是一个很温馨的家。

我十四岁的时候,家里冲进了一群山贼,父母把我塞进了地窖。

山贼们血洗了我家,和我关系最好的丫鬟翠花,就在我头顶被折磨致死。

万万没想到,他们连我那个平时喜欢涂脂抹粉装才子的愚蠢大哥也没放过,那一夜我听到了菊花盛开的声音。(其实我后来一直怀疑,我没有直接晋级红衣,是不是被这事儿影响了情绪?)

他们带走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,捎带手放了一把火。

我其实分不清自己是被熏死的还是烧死的或者是缺氧死的,就是死的过程挺漫长的,像在蒸笼里慢慢被烤熟,拼命的呼吸,却只能被火热的空气一直灼伤肺部,在绝望中挣扎着等待死亡。

这段时光,应该是我一生中最绝望的时光了。

不过还好,死了之后挺舒服的,起码用不着呼吸了。

在绝望中盛开的花朵,通常比较鲜艳。

一百二十九人,没有老弱妇孺,全部都是青壮,这个山寨其实挺精锐的。

原来活人的血是可以染红厉鬼的衣服的。

嗯,之后我就被范大哥铐走了。

万万没想到,手上多了一百二十九条人命,天道居然给我发功德了。

范大哥带我回地府,因为有功德的缘故,我被特批可以参军或者参加科举。

自从功德加身,我不但情绪稳定,而且觉得自己比生前聪明多了。

所以我一开始是选择的是科举,我信心很大。

直到我第三次落榜,我选择了放弃。

毕竟类似“为阻止某男子自尽,捕快将其一刀枭首。问:1.捕快此举有功否?2.作为判官,你认为死者应该如何判定死因?”之类的问题,我真的一个都答不出来啊。

更关键的是,这些问题教科书上一!个!都!没!有!

怎么考?拿着《三界常识三亿问》悟吗?

所以最后,我还是选择了参军。

毕竟作为一只红衣厉鬼,投胎要打散修为,虽然以我的功德托生个富贵家庭毫无问题。

问题是我这辈子的家庭本来也挺富贵的。

相对于运气,我还是比较相信自己。

参军其实还好吧,虽然新兵都只能参加预备役。

作为预备役,除了开头三个月军训之外,没有战事的时候哪凉快哪呆着,有战事不是很激烈的时候,还是哪凉快哪呆着。

事实上我都做了九百年鬼了,都没见过战事激烈的时候。

嗯,九百年预备役,军衔倒是因为资历和修为而提升了不少。其实我一开始就有从九品,嗯,就是军衔制度改革后的少尉级别。现在我可是中校了。

没事的时候,我一般在人间修炼。

毕竟作为一名有编制的地府军官,只要不在人间搞什么大新闻,出入两界限制也并不算很大。

尽管在人间灵力密度极低,修炼环境不太行,但是我喜欢人间百态。

而且只要比较勤快地收割生气,修为提升得也不慢。

关键是我喜欢搞死山贼之类的玩意儿。

作为鬼修,不成仙,始终还是需要一个寄托物的。

我最早选择是一把刀。

其实当刀挺好,那是我过得最滋润的一段时光,

能够吸收的生气又多,弄死人因果又是持刀人的,还不用我自己动,舒服得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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